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1号通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1日 09:07 字体: 分享:      

  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11号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12日0时起,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区域防控。鉴于周边县市疫情形势,暂将县城中心城区(311国道以北,涡河以南,东迎宾大道以西,西迎宾大道以东)按防范区管理。全县持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加强进出县城中心城区服务卡点值班值守;继续保留国道、省道、高速口、县域交界道路、中心城区内小区卡点,维持现有值班人员职能不变,对进出人员进行检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点位管控。全县范围内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旅游景区、影剧院、KTV、棋牌室、网吧、游戏厅、洗浴中心、游泳馆、麻将室、台球室、健身房、酒吧、足疗店、采耳店、线下培训机构、夜市摊点等)暂不开放。各类线下展会、促销、赛事、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报备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坚持红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除上述外的其他经营场所有序开放,加强餐饮行业堂食管理,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三、有序复工复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企业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按照要求申领“周到办”场所码,张贴在入口处醒目位置,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进入上述区域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等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完成全面评估后,按照鹿邑县教体局要求有序复学。福利院、收容站、精神病院、看守所等特殊场所持续实行常规化封闭管理。

  四、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广大人民群众严格执行防疫规定,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配合扫码测温等查验要求,严格佩戴口罩,加强互相监督,确保出行安全。

  五、落实报备制度。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离鹿,非必要不返鹿。返鹿必提前3天报备,经社区(村)同意后方可返回,社区(村)接到报备后要立即录入河南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社区报备系统,并逐级报告。所有公职人员离鹿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备。

  六、压实各方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坚决予以关停。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及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和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商户,严格问责和处理

  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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