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11:26 字体: 分享:      

鹿邑县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在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局党组和鹿邑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树立新观念,拓展新载体,谋求新突破”的指导思想,不断继承创新,找准依法治国的切入点,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王振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站、大队、部门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局务会工作中具体部署此项工作。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王振同志强调了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加强法治建设是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根本。

  (二)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评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环评审批全流程网上公示工作原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企业可直接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我局通过内网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及时受理办理。二是加强执法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了企业清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一月一抽,对重点监管企业保证一年一次的抽查,一般监管企业按照执法人员数量比例进行抽查。三是构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于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我局录入省生态环境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并在局网站和发改委信用系统上进行“双公示”。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对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采用双随机公示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局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我局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从项目审批到执法检查,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全面从严把控企业准入关、排污关,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联合检察院对“7.20”生态破坏案件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我局通过12369值班电话、12345政府热线、县长信箱、上级部门转办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投诉,并依法处理,按时完成信访调查和回复。2023年,共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262件,办结率100%。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施行政处罚和重大项目审批集中讨论制度。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和项目审查委员会,对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项目审批提交会议集中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作出重大执法决策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案审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在局网站上进行发布。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确立了“双随机”抽查与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强化重点监管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双随机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企业名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等信息在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在局官方网站设置公示专栏,对于所有环境行政处罚作出后7日内,将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同时,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行政处罚汇总信息,在信用鹿邑网站予以公示,切实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执法队伍信息化建设,尤其是装备建设,先后购入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执法记录仪等一批执法装备,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我局在执法现场全过程使用执法平台和执法记录仪。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一直来严格执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行政裁量进行了细化、量化,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3.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我局积极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情、移送案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23年,我局共移送刑事案件1件,有效地打击了恶意环境犯罪行为。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励、自律意识。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从制度上、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用制度管人,生态环境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主动公开服务承诺。通过书面形式公开行政服务承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我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度,由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出庭应诉。2023年,共出庭应诉0次。

  (七)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责任制情况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世界环境日、“六五”普法宣传等主题活动为契机,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为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园区活动、环保小知识进社区、进校园等特色活动,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健全环保公众监督机制,开展环保公众监督活动,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增强公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制度。按照司法局统一部署,我局组织所有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同时组织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培训,取得环境监察上岗证,对执法人员要求持双证上岗。

  3.重视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我局专门设置了法制股,配备2人,负责全局的法治建设、法制审核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重要要求,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的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的将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其中,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定2023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深入开展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023年以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学习5次,集中业务培训2次,组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核2次,进企业进行民法典宣讲1次,进企业对企业进行普法指导6次,进社区进行“爱护生态环境,养成良好习惯”宣讲4次。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展出生态环保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材料共计1000余份,现场受理群众咨询环保问题10余次,并全部进行解答。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发放环保资料和解答人民群众环保法律问题。通过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县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遵法守法的意识,为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各项行政职责

  1.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实施“八五”普法规划、2023年普法计划和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和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2.扎实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与检察院、法院密切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我局成功磋商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赔偿金额达1300万余元,让企业或个人守法经营成为常态,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社会共识。

  3.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落实案件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案件经法制审核后,提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中讨论决定。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执法人员、执法车辆与当前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不匹配。目前我局一线执法人员仅有二十余人,且都是部队复员安置人员,负责全县几百家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很多时候依靠执法人员通过常态化周末加班来弥补人数上的不足;车辆不足的矛盾也很突出,但环保执法、信访维稳、蓝天保卫战、“利剑”行动、“夏季攻势”、迎“二十大”胜利召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任务压头,都是底线工作,且都是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极大限制了现场监管和执法的效率。

  四、下一年度法治建设的初步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优化机构人员配置。根据周口市垂直改革管理方案,充实基层环境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力量能够真正下沉,直接面向基层,走上一线;鼓励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参加、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尽快培养法律专业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二是强化装备建设。根据执法机构建设和人员调换情况,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增加、升级相应硬件设备,重点是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平台两个执法设备。三是加强环保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注重在业务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创新能力,抓住环保工作新亮点,主动研究和解决环保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环境执法队伍在政治上清、法律上明、业务上精。

  

2024年1月9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9 11: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