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11:14 字体: 分享:      

鹿邑县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今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制部门抓好协调,各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把依法行政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确保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责任,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定,切实保证全局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规范,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完善权责清单。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立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的权责名称、法律依据进行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339项,行政强制31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职权36项。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了权责明晰,条理清楚。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做到执法方式适当,措施适当,行为适当。严格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裁量,防止出现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现象,确保处罚合法、合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具体规定,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3年1月,我局和鹿邑县仙源师事务所刘玉林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通过履行法律顾问服务职责的工作带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等依法行政及法治工作的发展和提高,保证各项行政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切实维护各方利益,有效减少监管导致的矛盾和化解法律风险。

  四、推进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我局依法实施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加快体制改革。为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我局制定下发了《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区设置方案》,将全县划分为5个执法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原则上城乡兼顾,市场主体大体均衡。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基础性监管工作。在局机关设立法规与执法稽查股室的基础上,每个队所办案机构又设立专职的法制员,负责案件的审核和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全局一共设立专职法制员30名。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做到执法方式适当,措施适当,行为适当。重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办案流程、立案登记、告知、调查取证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完善各项行政执法信息,将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及时录入国家局内网执法平台、信用河南及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率达99%以上。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于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坚决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执法等行为,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通过一系列“硬核”举措,实现了综合执法效能明显提升。积极研究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执法人员新购置50部执法记录仪,遏制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粗暴执法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要求使用国家局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文书制作要符合标准。同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整理入卷,归档保存。五是落实行刑衔接。采取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注重分类分级管理。以查处大要案为抓手,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价格、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努力完善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积极和公安、检察院等单位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规范案件移送行为,在案件移送、案源信息、联合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努力做到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高效协作执法办案机制,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切实解决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六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定期确认执法人员资格,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注销调离单位和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12人。七是强化内部监督。在局设立案审会的前提下,分别按照《中共鹿邑县委办公室、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对市场主体督查检查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执行处罚案件会商制度,保证对市场主体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质量,案件会商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我局纪检组刘杰同志、县司法局执法监督协调股马蒙同志,全程参与我局案件会商工作,全年,共参加我局案件会商15次,会审案件217件,对不同类的案件上案会审进行审核。认真执行《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以案件评查为抓手,认真组织案件评查,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2023年积极参与省市县各级评查2次,并将案件评查结果向局各办案机构通报并公示。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此外,我局还建立健全本机关矛盾排查和调处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完善并落实消费争议调解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做到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六、学法普法,提高法律意识素养,强化法制机构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宪法、监察法及业务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等学法用法制度,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发挥各业务条线培训主导作用,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加强干部网络培训和自主学习。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遵守法定程序,无违法情形。三是加强常态化培训。建立完善学法制度,采取法治讲座、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记录和考试结果登记制度,把学习培训及考试成绩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责、做群众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应急处置等能力,为完成执法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智慧普法,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积极运用微信、微电影、微视频等直观、生动、便捷的普法方式,推动部门普法进一步拓展。开展多种主题、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我局均积极策划、精心组织,举行现场宣传活动,广泛向大众宣传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学法普法工作深入人心。

  七、着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阳光政务

  我局结合机构改革实际,依托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作文件、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局办公室制定舆情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和企业公示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将服务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服务大厅功能入手,规范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对各项业务工作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和办事依据进行公开。推行“十个一”措施,启动“一次办妥”便民服务,90%的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力求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设置自助服务区,提供导办、帮办服务,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

  今年以来,我局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采取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及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监督力量较为薄弱。机构改革后,乡镇所监管执法力量与监管职能严重不匹配,执法不到位,监管职能被虚置,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隐患。二是乡镇所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亟需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三是法律法规和法治理论学习上浅尝辄止,不够深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市场监管执法能力更上新台阶,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加有力的贡献!

 

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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