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年我县征兵工作登记问题专访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2日 09:04 字体: 分享:      
       
标题:  关于今年我县征兵工作登记问题专访
嘉 宾:  克秉祥,鹿邑县人武部部长
时 间:  2015-04-22
摘要:  为深入做好县2015年兵役登记工作宣传工作,确保兵役登记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访谈实录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3 16: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