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17:32 字体: 大 中 小
为做好我县2026年粮改饲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和专业化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改饲,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主体、统筹推进,强化政策保障,合理布局种植面积,充分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确保生产的饲草料用得掉、销得出、效益好,促进种养结合,提高种养效益。
(三)工作目标。2025年粮改饲剩余资金90.7515万元,2026年,全县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0.82万亩以上、全株青贮2.2万吨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项目实施范围为鹿邑县境内。
(二)补助对象。2026年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构树、巨菌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实施条件。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按照我县2026年“粮改饲”任务及补助资金总量,我县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所有收贮单位完成县级验收后,按照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总额/验收通过收贮总量核定每吨奖补标准,青贮饲料奖补金额不超过60元/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收贮补贴。
三、实施程序
(一)签订目标任务书。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与各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附件3),明确各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收贮面积、质量标准等;实施主体与种植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数量、种植面积等。开展基础设施设备检查,提升完善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扎实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二)项目申报。按照公开、公平、透明、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养殖场、专业收贮企业等向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须一式三份。
项目主体申报时,需如实填写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附件4)、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附件5),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信息(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自有饲料地种植青贮玉米面积产量明细、订单收购农民玉米的收购凭证(合同),项目主体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汇总填报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青贮饲料收贮情况汇总表(附件6),建立资料管理档案。
(三)项目验收。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对项目主体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联合财政部门组成验收组,统一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贮数量。对满池青贮的直接测量青贮池内体积(即池内长×宽×高),对包贮的测重和数量计算总吨数。验收结果须经收贮户与验收组人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四)资金发放。根据项目实地核查验收结果,按照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全县验收通过收贮总量确定奖补标准,核算补助额度,补助对象、标准及额度经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组审核无误后,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级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成立粮改饲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股,具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数据核查和项目验收,对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总结粮改饲成熟经验,提炼推介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加强政策成效宣传,用鲜活事例和数据宣传粮改饲在促进养殖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贡献,凝聚行业内外共识,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指导服务。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根据粮改饲项目实施要求,强化饲草生产技术指导,讲解培训《养殖场青贮饲料生产技术导则》,提升饲草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确保饲草储备充足、均衡供应。
(四)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粮改饲项目档案。设立独立管理台账,对核实的青贮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贴金额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对政策目标实现、任务清单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自评,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鹿邑县粮改饲项目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
3.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目标责任书
4.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5.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
6.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青贮饲料收贮情况汇总表
7.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合同(参考)
附件1
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做好我县2026年粮改饲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幅提升青贮玉米生产能力,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鹿邑县粮改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数据核查和项目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周 华
副组长: 訾百威 吴胜利
成 员: 朱保献 李 欣 王 威 徐汝斌
附件2
鹿邑县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史 建
副组长:朱保献
成 员:刘秀英 李 欣 王 威 汲高丽 王东雅
附件3
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目标责任书
为了做好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试点项目,根据《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目标任务签订以下协议。
一、落实项目责任。我单位法人对2026年粮改饲试点项目负总责,成立项目实施技术组,明确项目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关键措施和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县局专家组指导意见开展工作,确保安全施工。与农户完善玉米青贮订购合同,确保青贮数量真实、质量达标。
三、完成项目任务。按时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株青贮饲用玉米 吨,订单种植饲用玉米 亩;其中窖贮 吨、裹包 吨。根据《养殖场青贮饲料生产技术导则》要求留茬高度不低于20厘米,适宜切碎长度为1~2厘米,玉米破碎籽实度达95%,其中70%籽粒小于1/3 完整籽粒。
收储单位: 法人:
年 月 日
本任务书一式两份,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收储企业各存一份。
附件4
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申报类型 | 1.养殖户(企业、合作社)[] 2.专业收贮企业[] | |||
申报单位(盖章) | ||||
社会统一代码证 |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
地址 | ||||
青贮饲草料来源 | 1.自有[]2、收购农户[] | |||
收储方式 | 1.打包吨2、窖贮吨 | |||
计划收贮数量(吨) | 计划收贮面积(亩) | |||
青贮窖容积(m3) | 贮存地址 | |||
养殖品种 | 养殖规模(头/只) | |||
场占地面积(亩) | 圈舍面积(㎡) | |||
青贮机械数量 | 畜禽养殖代码 | |||
申请人签名 | 年月日 | |||
乡镇畜牧机构初审意见: 经确认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意申报项目。 签名(盖章): | ||||
附件5
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序号 | 种植户姓名 | 玉米种植地址 | 种植户 联系电话 | 订单约定收购面积 (亩) | 产量(吨) | 收购价格 | 种植户 签名 | 收贮 日期 | 收贮户签名 | 备注 自种/收购 |
附件6
鹿邑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全株青贮饲料收贮情况汇总表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申报 单位名称 | 单位 法人 | 联系电话 | 自种收贮面积(亩)及吨数(吨) | 订单收购收贮面积(亩)及吨数(吨) | 收贮总面积(亩)及收贮总吨数(吨) | 备注 | |||
附件7
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合同(参考)
甲方(收购单位): 地址:
乙方(种植户): 地址:
为了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粮改饲步伐,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全株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植面积
乙方为甲方落实种植青贮玉米,面积 亩(10亩以上)。
二、质量要求
收购的饲草符合《饲料标准》及国家相应标准,无霉变、无异味、无掺杂、无掺水及其他杂质。
三、收割要求
1.收割时间:乙方种植的青贮玉米经甲方实地验收同意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割完成。
2.收割方式:经甲方实地验收符合收购标准的青贮玉米,乙方自行收割并运送到养殖场的,每吨收购价不得低于___元;由甲方使用机械到田间收割并运回到养殖场的,每吨收购价不得低于___元。
3.收购过磅:收购时,甲方对乙方自行收割的青贮带棒玉米秸秆进行过磅称重,甲方到田间收割的,双方协商重量,对称重有异议,可与甲方验磅复核。
四、付款方式
甲方收购时每车过磅后即可给予付款,严禁打白条。甲方过磅付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购票据。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后,必须按合同的标准要求安排生产收购,共同遵守信用,任何一方不得有借口违约。
六、合同争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地方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