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11:16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全县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向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专家组综合评审,并经过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三、示范展示基地遴选条件
1.申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在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示范展示规模在300亩以上,并集中连片成方。要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对周边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3.基础设施完善,旱能浇、涝能排,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拥有长期稳定合作开展试验示范的平台或场所,愿意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配合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4.交通位置便利,具备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培训等活动的能力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近几年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提交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3、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对接的省辖市和县级技术指导专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各申报主体于公示期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事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鹏举 联系电话:0394-7223072
特此公告。
鹿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