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09:38 字体: 大 中 小
按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豫疾控卫免函、《河南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周卫免疫函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和农村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开。
2025年第三季度(丰水期)水质监测,鹿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于8月份对我县市政供水和农村饮用水进行水样采集并检测,共采集饮用水样本10份、市政供水样本6份,农村饮用水样本4份。
检测项目为: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余氯、铝、铜、总硬度、铁、锰、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
检测结果:10份水样所检项目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要求。并按照《河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周口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及时通过政府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和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特此公布10份水样结果。
附件:10份水样检测报告。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