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1日 10:10 字体: 分享: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经审查,鹿邑县万顺液化气站基本符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至 2023年2月5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0394-7203156

  邮政编码:477200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审查,鹿邑县全顺液化气站基本符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至 2023年2月5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0394-7203156

  邮政编码:477200

  

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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