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鹿邑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6日 09:25 字体: 分享: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持续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即日起,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鹿邑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玉米收获机械购置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扶持管理规范、规模适度、效益稳定、带动力强并购置220马力以上玉米收获机械的县级或以上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程序

  1.申报玉米收获机械购置补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

  2.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

  3.县农业农村局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三、补贴方向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有关规定,结合深耕作业需求,重点补贴玉米收获机械。

  对县级及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的玉米收获机械按照不超过市场售价的50%补贴,单机补贴不超过12万元,凡是在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享受过国家或省补贴过的玉米收获机械不在这次补贴范围。

  四、申报条件

  1.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没有拖欠农民工资和农民土地流转租金现象;近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3.县级及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只能申报一台玉米收获机械补贴。

  五、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土地流转面积行政村出具证明,支部书记签字,村委会、乡镇政府盖章。

  六、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下午5点止。拟申报玉米收获机械购置补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公示期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鹿邑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历伟联系电话:0394-722307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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