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9日 16:06 字体: 大 中 小
按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鹿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于5月20日-6月20日对我县市政供水进行生活饮用水样品采集并检测,共采集出厂水水样5份。
检测项目为: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余氯、铝、铜、总硬度、铁、锰、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
检测结果:5份水样所检项目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并按照《河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南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及时通过政府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特此公布5份水样结果。
附件: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