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0日 08:48 字体: 大 中 小
鹿邑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有关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公开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及时公开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县住建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落实)。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做好信息归集和公示工作(县工商局牵头落实)。积极做好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有关“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县政府办牵头落实)。推进户政管理相关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发改委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发改委、财政局、综合投资公司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资源共享(县发改委负责落实)。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县国税局负责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县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局负责落实)。
(五)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运营情况等(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产业扶贫信息和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安排信息及落实情况(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物资调拨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社会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资金、救助标准(县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向社会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公开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以及各项贷款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的发布工作(县人社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县公积金中心负责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教体局负责落实)。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县卫计委负责落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负责落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县审计局负责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单位要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单位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各单位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单位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5月30日前在政府网站公开。
附件:鹿邑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附件:
鹿邑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地方(单位)名称:鹿邑县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刘汉玺 填表时间:2016-5-19
要点内容 |
分管领导职务 |
责任人职务 |
完成时限 |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马俊德(编办主任) |
已公开,及时更新 |
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 |
侯自峰 副县长 |
毛斌(住建局局长)张卓宇(质监局局长)王成江(安监局局长) |
2016年年底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
王玉超 县政府党组成员 县长助理 |
曹玉娟(工商局局长) |
2016年12月 |
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陈飞跃(发改委主任) |
2016年年底 |
“互联网+政务服务”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刘汉玺(县政府办主任) |
2016年年底 |
户政管理相关信息公开 |
谷长征 县政府党组成员 |
何新敏(公安局局长) |
2016年6月底 |
经济社会政策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陈飞跃(发改委主任) |
2016年年底 |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陈飞跃(发改委主任) |
2016年年底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丁喜三(财政局局长)陈飞跃(发改委主任)张怀杰(综合投资公司) |
2016年12月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陈飞跃(发改委主任) |
2016年12月 |
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常峰(国税局局长)丁喜三(财政局局长) |
国税局2016年底 财政局2016年7月 |
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丁喜三(财政局局长)高荣义(工信局长) |
2016年6月 |
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
翟 杰 副县长 |
秦大卿(扶贫办主任) |
2016年年底 |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张伟(民政局局长) |
2016年年底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刘文革(人社局局长) |
及时更新信息 |
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
侯自峰 副县长 |
毛斌(住建局局长) |
2016年年底 |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刘振亚(公积金中心主任) |
已公开 及时更新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谷长征 县政府党组成员 |
刘杰(环保局局长) |
2016年年底 |
教育、卫生信息公开 |
武卫东 副县长 |
王振言(教体局局长)魏军(卫计委主任) |
2016年年底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侯自峰 副县长 |
武超(食药监局局长) |
2016年年底 |
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孟海军(审计局局长) |
2016年年底 |
预决算公开 |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
丁喜三(财政局局长) |
2016年5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