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4年度鹿邑县县长质量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3日 11:00 字体: 大 中 小
鹿邑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文件
鹿质奖秘字[2014]1号
鹿邑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关于实施2014年度鹿邑县县长质量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根据《鹿邑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2014年鹿邑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评审标准
鹿邑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鹿邑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评审。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鹿邑全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施工、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条件:1.依法在鹿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标杆示范带动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时间:2014年7月5日至2014年8月15日。
申报方式:向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交《鹿邑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同时提供其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1.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申报、受理、专家评审、评委会审议、县政府审定、媒体公示、通报表彰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2.《鹿邑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在鹿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上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3.联系方式:鹿邑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鹿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股);联系人:任万志;联系电话:0394-7696595,13303941359。
鹿邑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6月30日
附件:县长质量奖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