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交警大队关于违法暂扣车辆逾期未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6日 16:03 字体: 分享:      

车辆号牌为豫P35385的东南牌机动车被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扣留超过30日,当事人未前来接受处理。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鹿邑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联系电话:7358888 ,地址:鹿邑县城郊乡胡半楼村311国道南,接受处理。逾期仍不处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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