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8日 19:47 字体: 大 中 小
鹿企政职〔2014〕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党组织:
按照省委《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豫企政职〔2010〕1号)和《关于成立鹿邑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鹿宣〔2014〕1号)精神,结合我县企业单位政工人员队伍建设状况,为做好2013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
2013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依据省委《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豫企政职〔2010〕1号)进行。参评对象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健全的其他类型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或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如交通局、公路局、住建局、电台、电视台等单位中从事宣传文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等人员。根据河南省职评工作会议精神,参评范围可扩大到医院、某些学校及民营企业的政工人员。
二、申报要求
1、助理政工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专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2、政工师:双学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政工师2年以上;本科、专科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4年以上。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3份;
2、《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专业职务一览表》一式1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主要代表作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有关说明
1、可申报的政工职务级别。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设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按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此次只能申报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两年一评,符合条件人员可做好准备,下半年申报。
2、申报时间。申报各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均须参加岗前培训。所需各类材料(复印、打印的表格应与原表一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专业职务一览表》表样已经上传至老子故里网请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并于2014年4月20日前报送县政工职务评定办公室。
3、破格事项。破格申报参评政工师专业职务者,须符合《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的要求,推荐单位要上报申请破格报告1份。
4、转评事项。由外专业职务系列职务转评(同职级)政工专业系列职务的人员,申报材料与正常申报晋升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相同。
五、其他要求
1、提高认识。搞好企业政工职务评定工作,是贯彻党对企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关系到保持企业单位政工队伍稳定的一件大事。全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工职务评定工作,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抓好企业政工职务评定工作,通过评聘充分调动广大政工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严密组织。设有二级机构的一级机构,要负责通知所属二级机构并统一组织申报。要加强对政工师职务评定工作的领导,及时组织评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定纪律,进一步推动我县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落实待遇。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确保将企业政工人员的切身利益落到实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聘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与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其它待遇。
联 系 人:宁伟(县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科长)
联系方式:7181122 13353852296
电子邮箱:ningwei288@126.com
附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专业职务一览表
鹿邑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专业职务一览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