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拖欠鹿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债务催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1日 08:49 字体: 分享:      

依照豫高法【2015】226号、鹿政【2015】14号文件精神,对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债务将依法进行全面催收。要求欠贷公职人员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还清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者,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鹿邑县深化农信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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