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5日 11:40 字体: 分享:      
    12月23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党组书记夏学良,副主任王新民、肖西国、刘景山、刘银和常委会各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关于全县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鹿邑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圆满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夏学良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新的一年即将到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清楚认识到发挥人大职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对此,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将相继出台,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就是是要充分认识到抓监督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加大监督力度,深化监督内容,提高监督质量,使监督工作真正有威、有为、有效。善于监督,就是在监督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增强监督实效的新手段,新方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作用。
    夏学良还就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前,与会人员还集中学习了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晓相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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