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垃圾不落地工程”集中整治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17日 15:14 字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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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下午,鹿邑县“垃圾不落地工程”集中整治活动启动仪式举行,动员、号召和引导县城区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各类服务业经营业主,今后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将实施“垃圾不落地”工程而采用塑料袋包装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到流动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收集箱内进行处理。副县长李邦儒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城管局全体党组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及124名专职人员参加启动仪式。
    “随意倾倒垃圾、抛洒垃圾,不仅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量,还会使空气、水体受到污染,清理起来也很麻烦,同时也使城市环境大打折扣,影响城市形象”。据该县县城管局局长孙永健介绍,鹿邑是我家,环卫靠大家。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从根本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我县今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目标的需要、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和城乡居民群众的呼声,城管局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决定在城区内开展“垃圾不落地工程”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地说就是,从此以后,在每天早上6时至7是30分和晚上的6时30分至8时两个时间段,动员和引导沿街门店的生活垃圾由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塑料袋包装直接投放到到垃圾收集箱、沿街垃圾桶或流动垃圾收集车、环卫工人保洁车内。沿街、社区居民的生活垃圾采用塑料袋包装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放到流动垃圾收集车或垃圾收集箱内。凡违反《通告》内容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而随便倾倒垃圾、粪便的的单位和个人,工作人员将给予处罚。具体处罚标准是:不足1吨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超过1吨的,处以每吨200元罚款。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工作富有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城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订了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局长孙永健任组长、张家清等三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八个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还抽调124名工作人员组成专职工作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认识到位、人员到位、定岗到位和督查到位,还印制、发放、张贴《通告》2000余份。要求所有参与人员,每天必须身着工作服装,佩戴红袖标,牺牲5时至9时的晚餐时间,在一线责任岗位执勤,为居民商户真正起到一个很好的宣传、引导作用,努力做好这项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以工作成效让市民和商户满意。
    副县长李邦儒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广泛宣传。在春节前夕这段时间,城管局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利用宣传车、高音喇叭、印发《通告》等形式,扎实开展宣传活动,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效果;二是要敢于负责。各路段要按照《通告》规定时间、倾倒垃圾范围、倾倒方式进行管理,做到事事有人抓,环环有人管,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发挥职能。城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工作内容和目标,把此项工作当作春节前一项突击和重要工作,集中力量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四是要依法管理。对在活动中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殴打辱骂工作人员的居民或服务业经营业主,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仪式结束后,已是华灯初亮,万家灯火,街上人来车往,热闹非凡。笔者现场跟踪采访时发现,在副县长李邦儒、城管局局长孙永健的带领下,该局三名副局长和各股、室、队负责人及124名专职工作人员,连夜按照责任路段分工,各赴岗位开展工作。(李现理  )蒋保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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