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行2014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28日 08:28 字体: 分享:      
    7月25日,我县隆重举行2014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仪式,标志着2014年全县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全面启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涛,县人武部部长克秉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是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的实际行动,也是我县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高度重视国防建设和征兵工作的具体体现。我县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已经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的称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维护了各类优抚对象、义务兵家属的合法权益,全县上下形成了尊重和关心军人军属的良好风气。
    会议强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和保障军人、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参军光荣、军属光荣”的浓厚氛围,让官兵倍感骄傲、让军属倍感光荣;要加强监管,规范发放程序,确保“八一”前义务兵优待金全部发放到位。
    发放仪式上,义务兵家属代表杜国杰、李大军激动地说:“我们要继续做好孩子的坚实后盾,让他们在部队安心服役、踏实工作、刻苦训练,争做合格军人”。
    据悉,我县2014年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1520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7755元。其中进藏义务兵家属享受2倍优待标准,进疆义务兵家属享受1.5倍优待标准。今年我县发放的范围是:2012年和2013年入伍的城乡义务兵家属。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武装部长、民政所长和部分义务兵家属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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