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林业局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10:36 字体: 分享: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3月18日上午,鹿邑县林业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安排部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委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规范行政执法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二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要求,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和柔性执法,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三要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使用文明执法用语,注重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要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五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努力提升监管效能。 (孔令彬、侯磊)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3 16: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