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05日 10:28 字体: 分享:      

12月31日,鹿邑县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主管民政副职、民政所长和普查员以及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第二阶段地名普查工作。第二阶段工作是本次地名普查的主要阶段,是地名普查任务承上启下、从普查准备到进入实践操作层面的决定性阶段,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充分认识地名普查全面实施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助,共同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二是要准确把握地名普查关键环节。一要抓好资料搜集和实地踏勘环节,对资料进一步整理、论证和审定。二要抓好地名标准化处理和地名标志设置环节。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科学合理设置地名标志。三要抓好数据入库和成果制作环节。按照统一数据格式和标准要求,将地名文字、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录入各级国家地名数据库。

三是要妥善处理地名普查各方关系。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要求,各级地名普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处理好自身职能与外包服务单位之间的关系,无条件搞好配合。

四是要切实加强地名普查安全保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细化制度规定,明确普查数据安全保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分工;及时做好数据备份、病毒防护、运行监控等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是要着力搞好地名普查质量管理和监理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管理规定》,针对不同工作环节,设立质量控制目标,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控制,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做到关口前移、责任前移,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是要分工协作,强力推进。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组织、安排、协调好各项普查工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责任,分管领导要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每项任务、每个环节的执行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每项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县民政局  于伟华  张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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