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化管理打造放心建筑工程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8日 09:35 字体: 分享: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建筑工程管理水平,有效防治工程质量通病,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注重加强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全力打造“放心建筑”工程。

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按规定要求由图纸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不得办理规划许可及招投标等后续手续。

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管,严把质量检查关、检测关、验收关,进一步抓好质量巡查、抽查、实体质量抽测、材料送检等工作,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

建立工程质保体系。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强化验收管理,切实履行工程验收备案制度。对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市场清出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在工程竣工后,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制定分户验收方案,进行现场抽查,并复核验收记录。对未经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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