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6日 08:08 字体: 分享:      

为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农村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4〕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从2014年5月5日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细化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农村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假劣食品违法行为。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农村食品源头污染、农村餐饮业和农村集体性聚餐的整治。我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人次,巡查监管单位52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9,排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14处,注销生产许可证4家,净化了我县农村食品市场。(杜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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