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4090706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郭强,居住在鹿邑县穆店乡张大庙行政村郭楼,关于我与穆店乡张大庙行政村郭楼的郭纪伟因宅基地问题多次调解的事宜,我在此提出举报,并希望能引起您的重视。我们于2024年春节期间,在相关部门调解下达成了一项协议,协议内容明确规定公共道路宽度为3米,两家房屋中间留有公共使用区域。调解过程中,现场有郭耀中、郭奎、郭作林、郭文博等人作证,并一致同意协议内容。(编号如下LDXJ202412170007)然而,现如今该公共区域却被堆放大量砖头,导致公共区域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和通行需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于2025年2月23日再次向大队寻求帮助,期望能够通过他们的介入处理此事,但遗憾的是,大队反馈称无法解决此问题,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清理堆放的砖头。更为让人失望的是,大队对于这一问题显得漠不关心,完全没有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的态度和方法。作为基层的村委会工作人员,理应以民为本、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但目前的情况却严重违背了这一原则。无论是大队的态度,还是对百姓反映的困难的忽视,都使得我对村委会的工作产生了深深的不满。为此,我向您反映此事,并恳请贵部门能够关注此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清理堆放的砖头,恢复公共区域的正常使用。希望通过您的干预,能够帮助解决当前的困境,改善我们居民的生活环境。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的及时回复与处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穆店乡回复:反映人2024年2月份因砖头放置问题与邻居郭继伟发生矛盾,乡政府和行政村组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村干部定下界限道路恢复通行。反映人再次反映的诉求是砖头放置数量较多影响反映人出行,村委前往查看,郭继伟的砖头并未移动和增添,仍在二月份划分界限内。乡政府和行政村对双方再次进行调解,目前已达成协议,由行政村组织将砖头转移他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