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审计局关于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9日 10:49 字体: 分享:      

鹿邑县审计局关于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公告

2016年第4号(总第1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鹿邑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16年3月1日至4月23日,对鹿邑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 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教体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县教体局属县政府职能部门,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二是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等。

2015年底县教体局现有干部职工145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27人,离退休68(含事业退休)人,下设办公室、人事股、纪检股、计财股等12个股室和教研室、招生办等11个二级机构,下辖25个中心校,师范进修学校及3所普通高中、3所职业中专、8个直属基层单位,2015年底全县在职教师10303人。

2015年县教体局收入预算为1116.12元,支出预算为1116.12元;2015年实际收入为1349.15万元,实际支出2223.72万元。2015年底教体局 事业账资产总额2278.48万元;负债总额1165.76万元,净资产总额1112.7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通过对教体局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我们认为:教体局所提供的2015年各项财务资料,基本公允、真实的反映了其财政预决算及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方面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审计中发现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问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支出11.98元。

(二)列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15.64万元。

(三)超规定现金结算19.43万元。

(四)会议费支出不规范20.97万元。

(五)无公务接待函支付公务接待费2.82万元。

(六)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1049.05万元。

(七)挤占教师培训费15.60万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鹿邑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教体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抓好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促进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鹿邑县教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召集了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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