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审计局关于鹿邑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9日 10:52 字体: 大 中 小
鹿邑县审计局关于鹿邑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公告)
2016年第6号(总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鹿邑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 2016年4月6日至5月15日,对鹿邑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鹿邑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目前,该单位现有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60人。
(一)总收入1840.79万元。其中:1.财政补助收入133.41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1689.19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1658.19万元,农机补贴经费31.00万元;3.收财政拨付存量资金18.19万元。
(二)总支出1826.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02万元,公共支出33.08万元,遗属支出11.25万元,福利费支出7.65万元。房屋维修支出5.78万元,其他支出22.9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658.19万元,上缴国库18.19万元。
(三)本年度收支结余14.7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鹿邑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资金总收入1841万元,主要是财政拨入的事业经费、专款。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本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能基本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但也存在列支不符合规定票据等现象。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2015年度,列支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款14.75万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鹿邑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县农机局党组高度重视,责令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律知识,增强遵守财经法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