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4日 08:13 字体: 分享:      

  1月12日,我县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我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攻坚战。县委书记李刚,县委副书记、县长郭俊涛,副县长顾永庆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这场硬仗,尽力减少环境污染。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各单位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三必须”要求,切实把担子扛在肩上,把责任放在心里,要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岗位,把责任层层压实到人,确保禁售禁放各项措施落实有人抓、无空档。二要强化协调配合。“禁售禁放”工作牵涉面宽、任务重,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三要强化督导问责。县攻坚办、督查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禁售禁放”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宣传发动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本单位职工发生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迁就姑息。

  会议强调,禁售禁放工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力抓好禁售禁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齐心协力营造文明环保的节日环境,确保今冬明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稳定向好,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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