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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6日 15:06 字体:

鹿邑县水利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凝聚共识、推动决策落实、促进水利科学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公示流程。全局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职能股室单位拟制信息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投诉等,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收集资料,经局党组研究责任到各股室,严格办理流程,确保无遗漏。

三是严格公开要求。对能公开的必须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必须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必须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及时修改完善公开制度。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上级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等重要环节,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回应群众的咨询、诉求。

四是创新公开形式。按照合法、有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及本局的工作职能和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公开。逐步做到“四上”、“三规范”,即:上墙、上报、上屏、上网,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监督制度。改善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是强化工作督查。局纪检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定期检查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将其作为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抓手。凡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责令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未公开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下,围绕全县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宣传力度,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宣传重点,局政务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提高。一年来,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共21条。在河南省水利厅网站发表信息达 40编发《水利信息》28期。通过鹿邑电视台报道我局工作及专题采访6次。

三、落实并加强回应社会关切事项工作

我局不断规范“一线一网”群众诉求办理,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诉求处理,全年办理“县长热线”投诉件、群众来信来访件6件。内容主要涉及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等各项业务工作,我局都及时进行了回复,对符合政策的给予及时处理,对暂不能解决的进行情况说明,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政务公开其他相关情况

2016年来,无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未发生针对县水利局有关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县水利局有关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情况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的内容和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促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的监督窗,成为密切党群关系、和谐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争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鹿邑县水利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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