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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发改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6日 15:19 字体:

鹿邑县发改委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邑县政府网站和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94-722321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设立了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年底,本政务公开工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机构为委办公室和行政审批科,负责研究解决政务公开的各项事宜。年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就全委推进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优化经济环境坚持审批公开制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起草编制了政务公开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同时公开了改革后发改委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处室和下属单位。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将发改委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发布机制上,本单位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委内工作动态与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送办公室核稿,再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签。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

三、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办理件,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一名,无额外工资性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单位全年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申诉案件,相关费用支出额为零。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咨询、申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依申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化,一些内容在更新上还不是很及时。下一步,我委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017年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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