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14:47 字体: 分享:      

办公室  0394-7223172

    综合协调全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计划生育、文书档案、车辆管理、文印、保卫等工作,负责局领导确定或交办的重要工作。

人事股  0394-7225644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及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干部考核、任免;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管理。


教育股  0394-7224375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管理中小学课程设置及中小学课程方案,指导中小学德育、图书室和校外教育工作,具体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


计财股 
    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对局直属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学校的财务进行监管,编制局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师训股  0394-7221297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职成教育股  0394-7224586
    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制定全县职业技术、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安全工作。
 

纪检组  0394-7699333
    参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的案件;搞好行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督导室  
    依照国家教育督导条列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体卫艺股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措施和发展规划、指导学校学生体育达标、竞赛活动和饮食卫生;负责全县中招体育加试工作,同时搞好社会体育工作。
 

行政审批股  0394-7221017
    宣传贯彻社会力量办学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报批、审批、年审;指导、监督和检查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设置、建设、美化、教学等工作。
 

教研室   0394-7280878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学研究工作。研究中小学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组织多层次的教研活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负责语言文字、职业教研和成人教研工作。
 

安全办  0394-7188222
    负责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实际问题,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仪器站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实验室和实验设施、仪器配套建设工作,中转分发省拨教学仪器,管理实验教学工作,培训全县教学实验仪器管理人员。
 

电教馆  0394-7180818
    负责电化教育及卫星教育工作,研究电教教材和教法,培训电教人员,开展电教设备和技术服务,负责卫星地面接收站、放像网点的建设及技术指导工作。
 

招生办  0394-7223970
    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的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和录取工作;搞好招生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微机储存工作。
 

危改办  0394-7286658
    调查统计中小学危房基本情况;监督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做好有关中小学危房改造的其他有关事宜。
 

勤俭办 
    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和校办工业、校办农业、校办第三产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安排学生的生产劳动,进行财务监督检查,汇总统计报表和处理日常事务。
 

人事档案室 
    保管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管理人事档案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传递;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函授站  
    协调主办高校做好本县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承担高校函授教学辅导任务,搞好主办学校交给的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辅导教师的管理工作和函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目标办  0394-7221017
    参与教育系统目标管理制度制订,对全县中小学校目标管理进行督导检查、落实奖惩等工作。
 

招商办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的地 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级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 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职专毕业生的职业就业工作。
    
    六、指导全县管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所属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办公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局、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九、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拟定全县全民体育发展规划,组织参加和承接上级各项体育比赛,负责全县体育设施管理、使用、体育产业经营,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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