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护航!《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1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07日 09:58 字体: 分享:      

  2020年12月30日,《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向社会介绍《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情况以及贯彻施行《条例》有关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出席发布会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致发布词,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玉杰、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支安宇、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岳希忠就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王保存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压力下,我省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主动破解改革难题,及时把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立法调研项目调整为审议项目,优化程序、加快节奏、提高效率,确保了《条例》及时出台,从法治层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活动提供了“硬核”护航,彰显了我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河南新标识的坚定决心。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破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痛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

  王保存指出,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是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的必要前提。《条例》坚持法制统一,始终紧扣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切实做到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条例》对国务院条例已规定比较具体的,没有再作重复性规定;对国务院条例规定比较原则的进行了细化,如容错免责机制等。《条例》体现地方特色,除了规定政府部门职责外,还规定了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的职责;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规定了加强生态、人文、城市环境建设的内容。《条例》可操作性强,着力推动解决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规定具体可操作的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同时,理顺了我省管理体制,加大对营商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王保存要求,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全省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高标准完成《条例》规定的各项指标。全省各地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要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真正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促进作用,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全省各级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合力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

  王新民介绍了《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高规格的立法起草工作组,省人大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参与,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2020年9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一审,11月28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条例》共分八章九十条,设置总则、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宜居宜业环境、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条例》准确把握后疫情时期发展需求,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和创新,更加注重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更加注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定位,更加注重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打造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更加注重法治保障,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的营商环境,更加注重容错免责机制运转,更加注重法律责任认定的可操作性。

  支安宇围绕《条例》出台将为市场主体解决哪些问题,指出《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解决市场主体反映最为集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概括起来,将送给市场主体“三颗心”。首先,聚焦政务便利化,为市场主体提供更贴心的服务。通过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政务服务法治化、规范化,着力落实简政便民改革措施,科学合理设定办理时限,推动速度和质量双提升。其次,聚焦降低企业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暖心的优惠。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着力规范涉企收费和保证金收退,明确涉企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举措,实现企业成本降低最大化。最后,聚焦构建监督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安心的环境。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压实监督责任,严格督查措施等对营商环境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

  针对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全省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如何抓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支安宇指出将把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干在实处,具体来说,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将《条例》作为“八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网络等,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尽快对现行与《条例》不相适应的法规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系统梳理《条例》中提出的改革要求和工作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营造“创新型”营商环境。三是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建立监测机制,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监测平台,加强各项数据指标动态监测,营造“数字化”营商环境。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制度。持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科学运用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和群众代表等担任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营造人人关注的“参与型”营商环境。奋力打造我省一流的营商环境,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做出新贡献!

  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玉杰、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岳希忠分别就推动我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营造更加优良的准入和监管环境等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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