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9日 10:48 字体: 分享:      

  2020年,鹿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市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县人大、政协和群众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鹿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依法有序、迅速主动防控疫情。县委书记、县长统筹指挥全面推进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防控责任体系,形成了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二是助力复工复产,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创新服务推行网上办事。疫情期间,通过官网、融媒体、公众号等渠道公示了2批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不见面”“网上办”事项共349项,网上受理事项6737件,全部办结,最大限度地做到“办事不出门、办事不见面”。同时积极对接省市复工复产专班,汇总衔接县工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交通局、人社局等部门统计复工复产企业名单、复工人数。督促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复工复产中的各项工作,解决防疫物资、审批项目、用工用料、金融服务等需求。

  三全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迸发。2020年以来全县新增市场主体3992户,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8万多户,实现大疫之年市场主体发展与去年同期不降反升的良好态势。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落实“一证通办”,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教育、医疗等100项民生事项。“一窗受理”事项数1261,“全省通办”事项数800。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三是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坚决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门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抓好惠企政策兑现。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向基层下放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乡镇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并承担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巡查、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勘察、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切实做到基层权力给基层”,推动基层高效履职,优化为民服务。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赋权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三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至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至31项、涉企政府性基金减少至21项。四是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集成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80个工作日压缩至70个以内,压减率12.5%;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由75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以内,压减率20%;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以内,压减率16.7%。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申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在防疫物资缺失、审批项目、原材料供应、工人缺失等问题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失信企业不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二是“鹿邑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务外网)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可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三是制定线上办理和无接触式招投标管理办法,24小时实时在线监管在线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情况,有力的保障了鹿邑县的招投标市场安全运作。

  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一是创新政务公开举措。充分利用县政府官网、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生态环境职责、政策法规、服务承诺、行政执法指南监督电话、网上投诉等内容。跟踪生态环境工作的重点热点,通过“两微一博”等平台及时发现热点、了解反馈民意,解决相关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执法纠错问责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监督力度,让生态环境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40件,处罚总金额127万余元,已结案24件,缴纳处罚金额59万余元。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提高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共移送刑事案件2件涉案5人、行政拘留2件涉案2人。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和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一是严把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的五个制定程序,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未严格执行五个制定程序的行政机关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全年共制定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要求向河南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行了报备,并及时上报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三)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机制。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作为执政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安排全年工作规划,并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求政府各部门要设立法制机构,聘请法律顾问,明确专人负责具体业务。通过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全县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依法行政工作新格局。二是明确工作任务。为做到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早谋划、早打算、早安排,在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对2020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2020年度鹿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落实。三强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活动、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活动,重点对各单位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制度执行、“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全县重大决策项目及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实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并向县委、人大报告,通过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意见,确保了政府决策的合法合规。二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各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特别是程序性、专业性较强的决策,法律顾问要提前介入,提出专业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县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均已聘请至少一名以专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民商事活动等事项,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三是全年共审查各类行政文件86份;共审查投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各类政府合同58份,并提出法制审查意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扎实推行行政指导。组织开展行政指导案件评比,促进行政指导水平不断提升。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住建局、发改委等部门围绕市场热点、焦点问题为企业上门开展行政指导和提醒约谈70余次。二是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模式。转变执法观念,提升职业素质,注重柔性执法,重点打造综合能力过硬的执法队伍,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积极沟通、突出服务,提高执法效能。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互联网+行政执法”,提升了执法水平,接受线上线下执法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积极学习先进典型。向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学习先进经验,着力指导培育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以示范为引领,以创建促提升。四是按照《鹿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2020年11月3日,在鹿邑县老子学院召开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议,邀请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师资库讲师进行授课,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负责人及700余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执法效果有了较大改善。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确认,以政府文件印发全县,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共计1518名行政人员取得了执法资格,并于2020年12月28日举行了“鹿邑县更换新版行政执法证件颁发启用暨宣誓仪式”。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年度教科书式行政执法案卷一份。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特别是程序性、专业性较强的决策,法律顾问要提前介入,提出专业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明确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做到了目标到人,责任到人,健全了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执法效果有了较大改善。同时加大了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8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査1100余本,评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各项工作。积极配合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人大的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接受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各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处理12345县长热线转来的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办理回复网民留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回应政务舆情,持续完善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

  (八)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清单编制、监管数据汇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年共汇聚行政检查行为信息7069条,行政处罚行为信息348条,完成主项覆盖数434条,覆盖率为82.67%。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乡村两级试点工作。按照省大数据局要求,去年共梳理92条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4个村级政务服务事项。考虑实际运行现状及事项“颗粒化”后的情况,目前正在对乡村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筛选、再调整,且已投入三台政务服务一体机到试点乡镇。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到实处。积极通过开展电话邀评、强化线下引导和加强推广宣传等方式,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的参与度。完成了线上、平板电脑、自助终端、动态二维码的评价对接。今年以来,全县政务服务办件量70余万件,办结率97.85%,好评率99.99%,差评按时整改率、咨询办结率、投诉办结率均为100%。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效明显提升。着力化解行政矛盾纠纷,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指导、监督和纠错力度,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支持配合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比上年度下降了31%。全年共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9件,比上年度下降了35%。二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乡村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413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2020年全县调解组织共受理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3763件、调解3763件,调解率100%,调成3708起,调成率98.5%。我县被司法部表彰命名为“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三是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全县人口规模、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及业务接待办理数量,在省厅指导下,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处,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5个,建成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551个。通过整合公检法、司法、人社、民政、信访、工青妇老残等部门资源,实现平台服务的多元化,群众既可以咨询各类法律问题,又可以申请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等业务,还可以电话预约各类法律服务,极大提高人民群众获取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打通了法律服务进万家的最后一公里。四是“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明显。制定下发普法相关指导性文件,做到了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每月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等“法律十进”活动,向群众送阅“法律十进”书籍58739册,宣传页71590张,宣传品70652份、受教育人数达到198100人次,活动出动宣传车40次,排查矛盾纠纷106起,现场调解成功92起。在县城紫气大道西段建成老君新苑法治文化公园,在鹿辛北路建成“法治文化一条街”。在鸣鹿和运河上郡两个大型社区建成了法治文化示范社区,全县90%的行政村都建成了乡村法治文化广场。经过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我县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十)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以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宣传活动。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鹿邑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做到了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学法计划,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得到有效延伸,实现了全县法律知识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五次,四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6月16日听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作的“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专题报告会;12月25日听取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著名法学家张文显作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专题报告会。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有效解决了个别行政机关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少数职能部门职责“错位”“缺位”,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方式不当等问题。三是11月份,组织全县1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做到了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赛率均达到97%,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受到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河南省司法厅通报表扬。

  (十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鹿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研究制定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督查机制。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监督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要求立行立改,对难度较大的问题限定时限挂账整改。通过厘清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检查考评,鹿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河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办法》,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制定了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推挤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任务清单,按照清单逐项落实工作并督导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做好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谋划部署、督导落实、考核评价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

  完成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工作。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要求,我县立行立改,快速落实,分别对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通过检查并确认存在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后,鹿邑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梳理总结,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按时按要求上报至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在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活动中存在执法不够严格、服务不够到位的情况。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部分执法领域还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尺度不统一、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三是政务信息不够公开透明。主要体现在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具体等。四是面对当前要求紧迫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量相对薄弱,还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加强学习,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合法。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按时按质按要求向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备案。四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着力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六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七是持续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为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八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九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和流程,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推动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十是组织开展年度目标考核。结合实际,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引领推动作用。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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