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政府领导信箱内容回复事项
信件状态查询结果
编号:202012031216221043
查看实时信件处理流程
申请日期:2020-12-03
申请人 |
李* |
性别 |
男 |
年龄 |
33 |
职业 |
务工 |
信访部门 |
县长信箱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赵村中学征用可耕地后不履行协议内容 |
内容 |
尊敬的李县长您好:
多年前,因赵村乡刘辛行政村小学合并,征用我家中2亩田地,按照协议所说,学校建成后由我父李克良护校(有协议书)。但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多年未接到学校答复。时隔多年,于2018年4月找到赵村一中协商后,立字为据,以照顾家中老人年龄偏大,每年支付1000元生活补贴,分两次支付,后赵村中学校长更换,我父多次问询后无果,父母年迈,已无半分耕地,恳请领导百忙之中给予解决,为盼!!! |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
县长信箱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20-12-09 |
答复内容 |
您好!来信已收悉。教体局回复:赵村乡中心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调查有关李高反应的多年前赵村乡刘辛小学、薛庄小学、邱营小学合并时征用他家2亩耕地签有协议,2018年4月为了照顾李克良年龄大,不能履行护校义务,赵村乡中心校、李克良、赵村乡实验小学共同协商,李克良不再为赵村乡实验小学护校。赵村乡实验小学每年支付李克良1000元,分别在每年两个学期结束前支付500元。赵村乡中心校责令赵村乡实验小学按照协议内容,把拖欠的2019年秋季、2020年全年地租,共计1500元租金全部支付给李克良。并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全部结清,并有李克良亲自签名的收据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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