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政府领导信箱内容回复事项
信件状态查询结果
编号:201701231706128861
查看实时信件处理流程
申请日期:2017-01-23
申请人 |
孙** |
性别 |
女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卫生局 |
问题类别 |
咨询 |
主题 |
咨询初婚初育准生证领取 |
内容 |
初婚初育准生证高集乡的去哪里开具,有没有部门电话方便咨询,谢谢,都需要带什么资料前去。 |
处理结果
受理部门 |
卫生局 |
计划完成时间 |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17-01-24 |
答复内容 |
内容:生育登记服务(一孩、二孩)
咨询电话:0394-7960562
办理地址: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5〕12号
许可条件: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
申请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2寸合影照3张;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
办理程序: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
有效期限:当年度生育证有效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1月31日。
办理部门: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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