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2017〕26号关于表彰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3-07 发布人员:gaojian 浏览:2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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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3-07
- 主题分类:鹿政办
- 体裁分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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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2017〕26号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农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食品安全整顿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乡镇、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新的一年里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县政府决定,对在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8家先进单位和57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铸辉煌。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为构建“和谐鹿邑、食安鹿邑”而努力奋斗!
附件:鹿邑县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鹿邑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