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3-17
- 主题分类:鹿政办
- 体裁分类:通知
- 生命周期分类:
鹿政办〔2017〕30号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鹿邑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和
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县产业聚集区(农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鹿邑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和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鹿邑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陆志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谷长征(县政府党组成员)
陈 巍(县人武部部长)
成 员:王从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
张 伟(县民政局局长)
马俊德(县委编办主任)
丁喜三(县财政局局长)
陈飞跃(县发改委主任)
魏 军(卫计委主任)
霍黎明(县国税局局长)
谢玉东(县地税局局长)
刘汉玺(县人社局局长)
孙鑫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民生(县工商局副局长)
孙玉东(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
二、鹿邑县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谷长征(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普德连(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伟(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丁喜三(县财政局局长)
朱 明(县住建局局长)
王初立(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 军(县卫计委主任)
宋丽敏(县委维稳办主任)
吴国民(县人社局副局长)
时祖魁(县人武部副部长)
闫从良(县信访局副局长)
汲德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孙玉东(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